2008年1月8日 星期二

【i-actor 鬥激演了沒】電子報第三期

生活中的扮演 林晏瑜   朋友叫我去看他的網誌,裡面寫著對於戀情結束的感想。   「密碼是我跟她的紀念日,2月14日!」   網誌裡面寫著她和他之間發生的事,許多美好的回憶,分手前後的心路歷程,及過了一個月後他已看開的想法。   我旁觀他們這對情侶已久,知道他其實還掛念著她,而她也不是真的想離開他。下面這段話發生在他們某次吵架的過程:   「我覺得妳不需要我。」   「想太多了。」   「但我們沒有話題。」   「還好。」   「你寧可跟朋友出去對吧。」   「有時候是。」   「......。」   「別這樣。」   「你到底不喜歡我哪裡?」   「我喜歡你,只是......。」   「什麼?」   「只是...。」   「只是什麼?」   「......你無法逗我笑。」   說穿了其實他與她分手的原因是因為自尊,然而在這名友人的網誌中,他把這段關係營造成自己想要的樣子。   我一直記得,第一次妳用雙手從背後攬住我的腰,我握緊的龍頭不小心震了一下;第一次妳把頭靠在我肩上,我緊張得動也不動,等妳將頭抬起後,我的脖子 居然僵硬的沒辦法轉;第一次妳將妳的吻吻在我的吻,我卻放開妳的手,怕妳發現我手心的汗。   第一次,我永遠記得那年我的生日,我們在黑色的床單上,一次次衝撞出無與倫比的美麗。   對我來說,這些第一次,都會是永遠的第一次。   但我們最終還是分開了。只因為我不是那種會說笑話逗妳笑的人。   網誌內容走一種很癡情、很楚楚可憐的路線。但其實分手的原因就只是那麼可笑而已-受不了女友不笑自己的冷笑話。   大家寫網誌都是為了什麼?這不是單純自己與自己的空間,而是一個被觀看的空間。在這個大前提下,我們就不可能真的寫出自言自語。網誌的文章都是包裝 好的,建立在自尊之上的,或希望別人來關注的。   這不是一種扮演是什麼?我的這位友人,儘管把文章加密了,密碼居然是好猜的紀念日,不是希望女友拆穿它、看文章受感動、復合,是什麼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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